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6日 上午9:00-12: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设“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 注意事项 (一)“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1.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报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阅读延伸
一、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合格,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为闭卷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试题类型及时间如下:
五、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秉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与伦理规范,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和技巧,灵活运用相关政策法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督导和研究的综合能力。
一、社会工作与社会发展
素材来源:中国民政、社工中国网